无障碍阅读

关于刘辉等1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81051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1〕421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刘辉等1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1-07-08

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刘辉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职字[2011]223号)、《关于高冠军等4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职字[2011]121号)、《关于薛春枝等7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职字[2011]250号)、《关于段亚军等4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职字[2011]350号),以下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省高速集团刘辉具有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薛春枝、李 盟具有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省交通集团王 华具有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孙菊红具有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厅运管局朱海丰、苏晓宁具有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陕西交通技术学院高冠军、周海平、冯西胜、张 振等4人具有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省交通医院段亚军、杜建革2人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张育铭、张立文等2人具有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厅信息中心刘 超具有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刘辉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职字[2011]223号)、《关于高冠军等4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职字[2011]121号)、《关于薛春枝等7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职字[2011]250号)、《关于段亚军等4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职字[2011]350号)。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关闭